堅持奉獻公正公平公開 實現矛盾糾紛不出村不上交 ——中國農村發展和治理的“花園道路”
花園村地處浙江中部,隸屬東陽市南馬鎮。原有農戶183戶,496人,面積0.99平方公里。經過2004年10月和2017年3月2次19個村合并后,村域面積達12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6.5萬人(其中戶籍人口1.4萬人),流動人口超500萬人,個私工商戶3508家,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546億元,村民人均年收入12.6萬元,曾獲得“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”、“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”等榮譽稱號。
花園村始終堅持依法治村、民主管理不動搖,實現連續38年 “小事大事不出村,矛盾糾紛不上交,村民零上訪”的新時代花園治理經驗。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視察花園村時,稱贊:“花園真好”。省委書記車俊曾批示指出:花園經驗值得總結和在基層借鑒。省委副書記、省長袁家軍在花園調研時說:花園村沒有一個公務員、沒有一個吃皇糧,治理的這么好,值得學習總結。
一、堅持“黨建+鄉村治理”,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。
一是優化基層黨支部設置。花園村有黨員563名,設1個黨委、6個黨支部。在并村過程中,花園村將新并入村的黨員重新整合到現有支部并實行“以老帶新、強弱聯帶”、“先進帶后進、后進變后勁”,從而杜絕黨組織內部的拉幫結派和徇私舞弊現象。
二是創新黨組織活動方式。花園村建立村級黨校,通過嚴格執行“三會一課”制度、推進“6+1”標準化建設、深化五星積分制度,建設黨群服務中心、規范黨建宣傳欄、設立黨員志愿服務站、建立黨員聯系群眾制度等舉措,夯實黨建陣地建設,將黨組織的服務管理職能延伸到社會治理的角角落落。
三是全力開展黨員隊伍建設。積極吸納具備企業家精神、有戰略眼光、有社會威望、有專業知識的黨員進入支部班子,所有黨員干部不拿村里一分錢,切實做到“奉獻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,“工作不計酬、選舉不拉票”,實現決策科學、管理專業、服務周到、優勢互補等社會治理效果的有機統一,形成“群賢治村”的社會治理格局。
二、堅持“互聯網+鄉村治理”,發揮現代治理手段的積極推動作用。
一是依托政務服務網搭建村級便民服務中心。花園村借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以“辦事一般不出村”為目標,將個體戶營業執照辦理、林產品開證、植物檢疫證、身份證申領、戶籍遷移等涉及群眾最廣、辦理需求最大、呼聲最強烈的事項納入村級代辦。目前村級代辦事項共有164項,其中95%的事項實現“最多跑一次”,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。
二是依托平安信息系統搭建全科網格。花園村早在2011年建立平安建設信息系統,以專職網格員選用為切入點,進一步優化網格,實現治理的專業化、網格化。全村劃分為19個網格,設2名全科網格指導員和19名專職網格員,并保證每個網格每年3萬元的基數補助,同時按照網格人數給予一定的超量補助,流動人口補助按照每名流動人員每年5元的標準發放,明確網格員的職責,做到“村務民情無所不知,服務鄉里無處不在”。
三是依托“雪亮工程”搭建公共視頻監控網絡和巡防網絡。在充分整合現有視頻監控資源的基礎上,新建升級高清探頭,統一連入全村公共視頻監控系統,監控系統安裝在村綜合指揮室,安排專門人員坐崗值班,目前全村共建成視頻探頭3200余個,已經做到村里治安復雜區域、交通進出口及案件高發地段(部位)全覆蓋,在監控全覆蓋基礎上,也實現應急力量的全覆蓋,建立一支近300人的應急機動隊伍,執行社會治安巡邏任務,并與指揮室進行實時連線,實現“人防上有全科網格,技術上有雪亮工程”,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智能化、專業化水平。
三、堅持“制度+鄉村治理”,發揮長效機制的固化治理作用。
做好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的“三治融合”。
一是完善鄉村自治制度。花園村修訂完善《村規民約》等制度,并明確將村規民約執行情況作為先進文明戶、五好家庭戶、遵紀守法戶等榮譽評定的依據,對于獲評這些榮譽的農戶,給予一定的獎勵,形成“遵守村規民約光榮、違反村規民約可恥”的輿論導向;同時對村務實行“村民議事”制度,凡涉及村莊公共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、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困難問題,都由黨組織牽頭,組織群眾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協商決定,聽取各方訴求,提取最大公約數,最終達成共識,形成的統一意見則必須嚴格執行。
二是完善鄉村法治制度。花園村建立制度化、規范化的社會治理體系和人民調解機制。聯合南馬法庭、東陽市司法局等部門建立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,下設治保委員會、人民調解委員會、外來人口工作領導小組,各小區同時建立調解小組,共同開展調解矛盾糾紛、處置突發事件等工作。花園村還借助花園集團的力量,制定矛盾糾紛從受理、調處到歸檔等一套規范程序,明確“小事不過夜,大事不過周”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原則,即一般小事由專職網格員當場調解;普通矛盾糾紛由各小區的調解小組當天調解;大的矛盾糾紛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三天內完成調解;最困難的問題事項由村兩委會負責兜底調解,以此層層分解、層層負責、層層落實,確保矛盾糾紛在村內部及時有效化解。在具體矛盾調解中,花園村還建立“優先照顧機制”,即在同等情況下,黨員干部和普通村民發生矛盾,優先照顧普通村民利益;村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發生矛盾,優先照顧外來人員利益。同時《花園報》開辟普法動態、普法之聲等法治專欄,結合微信公眾平臺的法治宣傳板塊,定期刊登案例說法,開辟法治廣場和普法長廊,堅持每季度舉辦法律輔導課,邀請專家學者對黨員、村民以及員工等普法教育。
三是完善鄉村德治制度。花園村重點在發揮文化優勢上下功夫,以文化推動鄉村德治。積極推進文化陣地建設,在公園、廣場、街道上設立道德宣傳欄、標語牌,建成中國農村博物館、花園劇院、花園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,組建包括民樂隊、曲藝隊等6支專業藝術團隊在內的花園藝術團,定期以文藝演出的形式宣傳與新時代相適應的道德標準,引導村民講文明、樹新風,強化了社會治理中德治的引領作用。
四、堅持“經濟發展+鄉村治理”,發揮經濟對社會治理的促進作用。
一是扶持發展多種市場主體,形成多元化的社會治理主體。花園村重點圍繞紅木家具產業實現多元融合發展,集聚3508家個體工商戶,吸引5萬多名企業經營者、公司“白領”、南北商販、外來務工者等不同類型的市場主體,為花園村社會治理培育多元化的參與主體,豐富花園村社會治理的內涵。
二是構建“一分五統六融合”體制,實現新村與舊村的融合。“一分”就是村企分開,在政治經濟上相互獨立,明確兩者的產權和職責邊界;“五統”即財務統一管理、干部統一使用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統一安排、福利統一政策發放、村莊統一規劃與建設,保障資源整合與權利平等;“六融合”包括思想融合、班子融合、管理融合、資產融合、制度融合、目標融合,實現共建共治共享。
三是堅持開放平等原則,促進戶籍人口與外來人口的融合。對于戶籍人口,在全村建立醫保、社保和養老等保障體系,村民享有建房補貼、老年人高齡補貼、村民看病自費部分村里支付一半、免費公交車、村民子女16年義務教育、55歲以上村民免費體檢等31項福利;對于外來人口,鼓勵本村將自有住房出租給外來人口,與他們共同居住、加快融合。村里投資興建的劇院、圖書館、醫院、學校以及免費公交車等公共設施服務,外來人員與村民享受同等待遇。
目前,花園村正在全辦以赴創建省級特色小鎮——紅木家居小鎮和開展浙江省鄉村振興綜合(集成)改革試點村工作,及時掌控社情民意,維護社會穩定顯得尤為重要。花園村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,不忘初心,牢記使命,融合現代城市管理方式與傳統鄉村治理經驗,不斷創新新時代鄉村社會治理的“花園經驗”。